按照《中共四平市委党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(四委编办发〔2021〕17号)文件,严格执行工作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等规定。在四平干部学院成立并合署办公后,根据干院职能,现内设机构共22个,内设办公室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后勤处、教务处、公务员培训处、学员工作处、科研处、信息处、红教培训处、对外交流中心、红教研究中心、机关党委等13个参公行政部门;设有党史、哲学、经济、管理、科社、科文、政法、咨政研究中心、图书馆等9个教研、教辅部门。